北京劳动合同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合同保全
文章列表
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代位权吗 债权人撤销权被告如何确定
2022年1月28日  北京劳动合同律师

 刘润民,北京劳动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代位权吗

  根据我国目前的国情看,人民大众对生活的要求是越来越高,对社会服务的质量保障也日趋提升。对于社会福利,我国更是做出了很大的努力。放眼社会,债权人代位权存在的现象已经不再稀奇,关于债权人代位权管辖您了解多少呢对于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代位权吗那么,接下来就是由带来的有关知识,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一、债权人代位权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所谓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我国的代位权制度中,可代位行使的权利仅限于到期债权,不包括其他权利。


  债权人代位权属于债权的对外效力,突破了债的相对性,涉及第三人的权利。代位权是债权的一种法定权能。无论当事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受此权利。


  二、哪些人可以行使代位权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主体是债权人本人,并且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之位行使。当某一债权人已行使代位权后,其他债权人不得就同一权利再次行使代位权。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债权人以同一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将债权人作为共同原告。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时候,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如果违反此项注意义务造成损失,应负损害赔偿的。


  三、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代位权吗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方式有诉讼方式和径行方式两种。我国《合同法》中规定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这是符合我国国情的限制性规定。因为只有通过法院裁判方式才能有效防止债权人滥用代位权,随意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不当侵犯债务人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也能避免债权人与其他未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债务人以及第三人之间因代位权的行使产生纠纷。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出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15条规定,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债务人以后,又向同一人民法院对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符合本解释第13条的规定和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受理。


;;;;;; 不符合本解释第13条规定的,告知债权人向次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另行起诉。受理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在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的诉讼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前,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36条第5项的规定中止代位权诉讼。第16条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债权人为初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通过上述文章的解析,我们可以解决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代位权吗的问题,同时我们也可以了解到我们国家对于债权人代位权管辖法院确定是有严格规定的。我相信,在我们国家的带领下,我们的生活质量会越来越高,我们的法律法规将会更加的完善。如果您所遇到的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债权人撤销权被告如何确定

  债权人对自己的债权是享有一定的权利的,当债权人发生债务人的某一些行为对自己实现债权有一定的影响的话,在这个时候是可以申请对债务人的这一行为进行撤销的,这就是债权人撤销权,但是这一权利的行使是有一定的条件的,接下来就跟随一同来了解债权人撤销权被告如何确定。


  一、债权人撤销权被告如何确定

  一般认为撤销权之诉何人为被告应依撤销之诉的性质及效力而定。


  主张撤销权之诉仅为形成之诉时,以行为时当事人为被告。


  兼有给付之诉时,以受益人或受让人为被告。即仅撤销债务人之行为者为单独行为,以债务人为被告。


  双方行为,以债务人之相对人为被告。


  兼有财产返还,则单独行为以债务人及受益人为被告,双方行为以债务人之相对人及最后恶意之受让人为被告。


  二、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效力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其撤销的效力依判决撤销而发债权人撤销权相关生效力。其效力及于债务人、受益人及债权人。


  对于债务人,债务人的行为一经被撤销,视为自始无效。例如,为财产赠与的,视为未赠与;为放弃债权的,视为未放弃。


  对于受益人,已受领债务人的财产的,应当返还之。原物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返还其利益。受益人已向债务人支付对价的,得向债务人主张返还不当得利。


  对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得请求受益人将所得利益返还给债务人,也得请求直接返还给自己。但是撤销权的行使,其效力及于全体债权人。由受益人返还的财产为债务人的所有债权的一般担保。因此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不得从受领的给付物中优先受偿。如该债权人依强制执行程序请求受偿时,全体债权人得申请参与按比例分配。但若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的债权与返还的财产发生抵销状态时,债权人得依抵销方式受偿。


  三、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方式有哪些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行使撤销权必须由债权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作出撤销债务人行为的裁判,才能发生撤销的效果。如果债权为连带债权,则所有的债权人可以共同行使撤销权,也可以由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提起诉讼。如果数个债权因同一债务人的行为而受到损害,则各个债权人均有权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但其请求的范围仅限于各自债权的保全范围。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债权人撤销权被告如何确定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当债权人在行使某一权利的时候,需要知道这一权利作用的对象是谁,因此在起诉的时候,就需要知道这一权利行使针对的被告怎么确定。这是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来源: 北京劳动合同律师  Tags: 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代位权吗,债权人撤销权被告如何确定


刘润民——北京劳动合同律师

18600838582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北京劳动合同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600838582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