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润民,北京劳动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在合同中,由于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不一致,或者是有一方产生违约的情况,娃娃容易导致合同纠纷,对于合同纠纷来说,需要根据合同法来进行一个判决,那么合同纠纷他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呢接下来由为大家带来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诉讼或者仲裁时效是权利人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争议,保护其权益而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尽早行使权利,尽快解决当事人间的纠纷。
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总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其他法律规定了特别时效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当应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合同纠纷诉讼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4、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5、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6、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书面合同中的协议,是指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三、几类特殊纠纷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当应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般应当按照《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即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民法通则》第136条第1项又规定: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为1年。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其他法律规定了特别时效的,依照其规定,如海商法规定的货运赔偿请求权的时效为一年。
《合同法》将买卖合同中的归责原则确定为无过错,即只要产品有瑕疵,作为出卖人就应当承担违约。因此没有必要再将这类诉讼的诉讼时效确定为1年。这在继续承认瑕疵担保的国家也有相应的变化。
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的相关知识,合同纠纷一定要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否则有可能就错过了诉讼的时效。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合同中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如下:因受害方当事人的过错所导致的重大误解,当事人的误解必须是对合同的内容等产生重大误解,且该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更多关于合同重大误解的构要条件有哪些的相关知识,接下来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合同重大误解的构要条件有哪些
因重大误解而做出的民事行为一般具有以下构成要件:
误解一般是因受害方当事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而不是因为受到他人的欺骗或不正当影响造成的。这类合同多是由于当事人缺乏必要的知识、技能、信息或交易经验而造成的,从而导致合同与当事人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
当事人的误解必须是要对行为的主要内容构成重大误解。如果仅仅是行为的非主要条款发生误解且并不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就不应作为重大误解。同时,对订约动机的判断错误也不应构成重大误解。
误解必须是对行为的内容发生误解,并导致了行为的做出;同时,误解还必须是重大的。所谓重大的确定,既要考虑误解者所误解的不同情况,考虑当事人的状况、活动性质、交易习惯等几个方面的因素,又要考虑因此给当事人造成的不利后果。
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行为一旦生效,将会使误解方的利益受到损害。
二、什么是重大误解
重大误解,指的是一方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导致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了合同。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误解既可以是单方面的误解,也可以是双方的误解。根据我国学界以及审判实践的做法,重大误解等同于传统民法中的错误。
三、合同重大误解如何解决
申请撤销或者变更。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此外,合同还应当遵守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并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原则。以上内容就是为你整理的关于合同重大误解的构要条件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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