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劳动合同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合同终止
文章列表
借款合同解除的后果 劳动合同法定解除的条件
2021年11月26日  北京劳动合同律师

 刘润民,北京劳动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借款合同解除的后果

  欠债还钱本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是现实生活中很多人签订了借款合同后,又毁约不想还钱,还想方设法要解除借款合同。那么借款合同解除约定利息是多少借款合同解除的后果有哪些签订个人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借款合同约定利息

  1、民间借款合同中既约定利息又约定违约金的处理。如果民间借贷合同中对借款人逾期归还借款的违约,既约定了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又约定了高额的违约金,对于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或罚息部分,由于违反了上述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法院应依职权认定无效,只保护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以内的利息。


  2、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高额违约金调整的标准是守约方的损失。借款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其标的物是货币,对于贷款人来说,如果借款人不按期归还借款,其所遭受的损失只能是借款利息。


  二、借款合同解除的后果

  1、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承办人应具有合法资格。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产生的后果是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新的合同法律关系或消灭原有的法律关系。尽管合同当事人资格因在签订时已经审查确定,变更或解除时可不必审查,但承办人的资格仍应审查。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合同承办人因情况变化是会发生变化的。


  2、合同一方的承办人、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动,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合同。因为合同原承办人或原法定代表人经办的合同不是为他们个人,而是为单位签订的,合同的义务人应是单位而不是他们个人。


  3、借款合同变更或解除时,借款人已经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应按原借款合同的规定偿付。


  4、在变更协议达成之前,原借款合同依然有效。在此期间的任何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的行为,均属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违约方不得以变更后合同的规定为借口,逃避。


  三、签订个人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项

  1、还款期限。

  合同中应写明还款期限,便于资金收回和维护自身权利。另外,在诉讼时效方面需要注意是: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2、借款利率要写明。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在借贷合同中利率一定要明确约定,没有约定利息的,将视为无息借款。约定超出银行同期利率4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3、借款用途要查清。

  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如赌债,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4、书面证据要保留。

  原告主张债权必须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一般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借款合同解除的后果;等相关法律知识。我国法律规定,如果一方想要解除借款合同,应通知对方,达成解除合同的条件,才能解除。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劳动合同法定解除的条件

  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应该执行好自己的职责和义务,自觉遵守合同的规定。如果在劳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用人单位想要与劳动者解除合同的话,必须有一定的条件才能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合同法定解除的条件是什么下文为您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以供参考。




  一、劳动合同法定解除的条件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辞职权。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2、特别解除权。《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不可抗力解除权。所谓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是指因不能遇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或客观事件,例如水灾、火灾、地震、火山爆发、水灾等自然事件,或战争、罢工等社会事件以及法律、政令的变化等等,导致合同继续履行已不可能而解除。


  劳动者行使不可抗力解除权时应当注意:并非一旦出现不可抗力均可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在不可抗力已影响到劳动合同目的的实现时,才能导致合同的解除。


  二、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在发生了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以后,享有解除权一方的劳动者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后,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即告终止,无须获得用人单位同意。


  劳动者行使约定解除权时应当注意:必须事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并且只有当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以后,劳动者才能依照约定解除。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劳动合同法定解除的条件的相关资料。劳动关系一旦成立,不能随意解除。在法定解除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可以不与另一方当事人协商,也无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就可依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合同。






来源: 北京劳动合同律师  Tags: 借款合同解除的后果,劳动合同法定解除的条件


刘润民——北京劳动合同律师

18600838582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北京劳动合同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600838582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